避難層,避難間,避難走道
避難層、避難間、避難走道均是建筑內的臨時安全避難空間,核心功能是在火災等緊急情況時,為人員提供暫時躲避、等待救援的場所,但三者在設置位置、適用場景和設計要求上差異顯著,具體詳解如下:
1. 避難層
核心定義:設置在超高層建筑(通常建筑高度>100m)中,供人員暫時避難、疏散的專用樓層,是垂直方向的“安全中轉站”。
關鍵特點:
獨立分隔:采用防火墻與其他區域完全分隔,樓板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防火門為甲級。
功能齊全:需配備消防電梯出口、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消防專線電話、應急廣播,部分還需設置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及防排煙設施。
面積充足:避難面積按疏散人數計算,通常每人不小于0.25㎡,且不允許布置除避難設施外的其他功能(如設備房需獨立分隔)。
適用場景:僅用于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筑(如超高層酒店、寫字樓、公寓)和住宅建筑,解決超高層人員垂直疏散距離過長、無法一次性疏散到地面的問題
2. 避難間
核心定義:設置在特定樓層或房間內的小型獨立避難空間,面積較小,主要服務于特定區域的人員(如高層病房樓的患者)。
關鍵特點:
局部獨立: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區域分隔,門為甲級防火門,且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功能精簡:需配備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消防專線電話,可根據需求設置消火栓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面積按容納人數計算(如病房樓避難間需滿足每個護理單元至少25㎡)。
服務特定:通常與疏散樓梯間直接連通,方便人員快速進入。
適用場景:
高層病房樓:每層設置,供行動不便的患者及醫護人員避難。
老年人照料設施:設置在疏散樓梯間附近,服務老年人群體。
超高層住宅:部分需在特定樓層(如每隔10-15層)設置,作為臨時避難空間。
3. 避難走道
核心定義:連接兩個或多個安全出口的專用疏散通道,本質是“水平方向的避難空間”,用于解決建筑內部分區域疏散距離過長或無法直接到達安全出口的問題。
關鍵特點:
嚴格分隔:兩側采用防火墻(耐火極限≥3.00h),樓板耐火極限≥1.50h,入口處設甲級防火門(向疏散方向開啟,且能自動關閉)。
直通安全:走道盡頭或兩側必須直接連通室外或疏散樓梯間,不允許設置其他門、窗、洞口(除必要的設備管線外)。
配套設施:需設置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消防專線電話、防排煙設施,地面應采用不燃材料。
適用場景:大型建筑:如購物中心、展覽館、地下商場等,當某個區域的疏散距離超過規范要求時,用避難走道連接至安全出口。
特殊場所:如附設在建筑內的電影院、禮堂,或地下建筑面積較大的場所,作為水平疏散的“安全通道”。



